常見Q&A

Q.181 為甚麼要從紙本電子發票改成電子發票證明聯?
電子發票為傳統上各類統一發票(如收銀機、電算機發票等)之電子化,營業人須將發票資訊上傳至整合服務平台才算是依稅法規定完成將統一發票交付給民眾,因發票為電子資訊並存放在整合服務平台,故紙本呈現僅是作為證明用途,與傳統發票的紙本即發票概念上略有不同。
Q.182 請問沒有智慧型手機要如何掃描?要下載特定的APP 嗎?
1. 目前市面上雖有販售二維條碼掃條槍,但僅能讀取二維條碼的原始內容,若要解析內容資訊,亦須要開發相關軟體搭配掃描槍才能掃描。2. 原則上智慧型手機都可透過電子發票相關APP 讀取,非智慧型手機的部分,若有需要可請營業人列印交易明細,或直接用載具索取,避免無法讀取的困擾。
Q.183 請問若當2 個QR Code 放不下時,列印出來的交易明細是該筆交易完整的交易明細?還是只列印出QR Code 列不下的部分?
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附件一電子發票證明聯格式及感熱紙紙質規範」規定,買受人為營業人時,電子發票證明聯二維條碼下方接續列印交易明細,不裁切。其係為考量買受人後續有以電子發票證明聯進行報帳核銷等作業需求,故交易明細部分應完整呈現。另,買受人為非營業人時,除買受人要求者外,雖得免另附交易明細,惟若買受人同樣有交易明細需求時,建議資料亦應完整呈現為妥。
Q.184 若有印出發票,但退換貨時若沒有帶明細怎麼辦?
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0 條規定,發生銷貨退回、掉換貨物或折讓等情事時,因涉及營業人將發票收回、作廢等作業,故實務上營業人多要求民眾提出原購買商品之發票,同理,營業人亦須將電子發票證明聯收回、並將電子發票作廢,惟若消費者未提出交易明細部分,建議營業人亦可從電子發票證明聯上之發票字軌號碼等相關資訊核對內部電子發票存根檔,以確認該筆交易之商品明細,再行辦理退換貨事宜。另,原則上營業人亦須依照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0 條,收回電子發票證明聯、並將電子發票作廢。
Q.185 退換貨時到底需要攜帶發票還是明細?還是兩個都要?
原則上攜帶發票即可,但實際退換貨的需求仍依各營業人公告為準。
Q.186 營業人處會設置QR Code 掃描器協助掃描嗎?
不會強制要求營業人提供相關設備與服務,仍須以營業人店內提供的服務與設備為主。
Q.187 當發票與明細分離時,當一堆發票與明細混雜時,要如何分辨發票與明細的對應關係?
1.建議可從發票金額總計進行核對,另搭配賣方營業人與商品明細之關聯性,或是至整合服務平台透過全民稽核,或是掃描QR Code 的方式查詢特定發票之交易明細。2.仍建議以載具索取發票,透過載具查詢,可大幅減少發票與明細對應之困擾。
Q.188 沒有明細如何確認營業人金額有沒有算錯或是刷錯?
建議除可透過智慧型手機的APP 掃描QR Code 查詢電子發票明細進行確認外,亦可於交易完成48 小時後,透過電子發票證明聯上的資訊(日期、發票字軌號碼及隨機碼)至整合服務平台進行全民稽核。
Q.189 雲端數位資料沒有資安或個資上的疑慮嗎?
電子發票平台記載資料為發票資料並無個人資料,發票資料皆由財政資訊中心依據國家資通安全會報之各項規定進行保存,確保資訊安全。
Q.190 若用載具索取沒有印出發票,還可以印出明細嗎?
若民眾有查詢電子發票之需求,建議以載具索取電子發票後,可用載具登入整合服務平台,即可查到交易明細等資料,不一定要請營業人列印。
Q.191 那如果結帳時沒有印出電子發票及消費明細,事後可以請商家立刻補印嗎?
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第2 點及第18 點規定,電子發票證明聯係供有紙本作業需求之買受人作為對外營業事項發生之原始憑證或供買受人兌領獎之憑證,對有紙本作業需求者,營業人應提供電子發票證明聯,無涉其是否使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惟若買受人一旦於每期統一發票開獎前索取電子發票證明聯,即喪失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抽獎資格。
Q.192 以載具索取的發票(沒有統一發票中獎)可否印出發票或交易明細參加抽獎活動? 或是交易明細可以視為證明參加抽獎活動嗎?
1. 是否要印出發票參加抽獎活動,視主辦單位而定,但若原本用載具索取於統一發票開獎前要求列印出紙本電子發票證明聯,將會喪失財政部「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的資格。2. 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第2 點及第18 點規定,電子發票證明聯系供有紙本作業需求之買受人作為對外營業事項發生之原始憑證或供買受人兌領獎之憑證,對有紙本作業需求者,營業人應提供電子發票證明聯。屬於合法憑證,當然可參加抽獎活動。3. 用載具索取的交易明細能否當作發票證明參與抽獎活動,視主辦單位的辦法而定。4. 持續鼓勵營業人將發票抽獎活動與載具結合,免除民眾發票保存與逐張登錄的麻煩,有需要合作載具抽獎資料介接的營業人都可洽財政資訊中心協助。
Q.193 是否有明確的法令規範,103 年起營業人可不再列印交易明細給消費者?
1.交易明細非屬財政部規定營業人必須要列印的作業,營業人可自行決定是否需列印交易明細。2.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第18 點規定,對於持載具索取電子發票者,原則上不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含交易明細)。若買受人未持載具或有紙本作業需求時,該要點「附件一電子發票證明聯格式及感熱紙紙質規範」規定,買受人為非營業人時,除買受人要求者外,得免另附交易明細。
Q.194 若主動不列印交易明細,當消費者結帳離開後,又持載具回來要求列印該筆交易明細時該如何處理?
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第2 點及第18 點規定,電子發票證明聯係供有紙本作業需求之買受人作為對外營業事項發生之原始憑證或供買受人兌領獎之憑證,對有紙本作業需求者,營業人應提供電子發票證明聯(含交易明細),無涉其是否使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惟若買受人一旦於每期統一發票開獎前索取電子發票證明聯,即喪失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抽獎資格。
Q.195 如果消費者一開始以載具索取電子發票,一個月後又決定要取得紙本或者是要換開統編,可是已經過申報期,該怎麼處理?
1. 若已過申報期則無法異動發票資訊,若需換開發票需向國稅局申請專案作廢。2.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第2 點及第18 點規定,電子發票證明聯係供有紙本作業需求之買受人作為對外營業事項發生之原始憑證或供買受人兌領獎之憑證,對有紙本作業需求者,營業人應提供電子發票證明聯,並將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之情形於其發生後依規定時限內將相關資訊上傳至整合服務平台。3.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4 條規定,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內容錯誤者,應另行開立,並將內容有誤之電子發票進行作廢,另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第3 點規定,如有發票作廢等變更發票資訊時,應依規定時限內傳輸至整合服務平台存證。
Q.196 103 年1 月1 日起,開立電子發票是否一定要使用專用字軌?
是,102 年8 月22 日所公告修正之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係於103 年1 月1 日起生效,而該要點第8 點規定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應使用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號碼。
Q.197 電子發票證明聯的QR Code,如果明細放不下該怎麼辦?處理原則?
1. QR Code 未規定須列印全部明細,依據資料長度放滿即可,實際發票明細以上傳平台存證為準。2.依據平台公告的二維條碼規格,於QR Code 內會記載該發票的完整明細個數,以及記載於QR Code 內的明細個數。在APP 讀取端針對這兩個數字不同時,會告知消費者QRCode 內的明細不完整等相關資訊
Q.198 營業人端是否需要配合增設讀取電子發票證明聯的QR Code 的設備?退換貨流程是否需要改變?
建議在開發期間需要有設備可協助開發測試,但非強迫必須有該項設備,退換貨流程仍依營業人內部作業為主,應不需配合改變。
Q.199 如果二聯式發票字軌,明年挪用來開立電子發票,是否會有罰則?
103 年起開立電子發票須使用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號碼,如挪用其他傳統發票字軌號碼,必須依照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及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等相關規定開立及交付統一發票。
Q.200 如果現行電子發票營業人於103 年1 月1 日起無法配合修改,是否會有相關罰則?
1.營業人違反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者,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得要求營業人限期改善。如營業人未於期限內改善或違反情節重大時,得停止其使用電子發票。停止後,營業人仍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及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等相關規定開立即交付統一發票。2.建議營業人得依原有傳統發票資格及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 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以免違反電子發票相關法規。
Q.201 103 年1 月1 日起實施虛實合一,若無法配合修改的虛擬通路營業人該如何開立發票?是否有相關配套措施?
1. 若營業人無法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規定開立電子發票,為避免其違反電子發票相關規定,得依其原有傳統發票資格及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 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2. 配套措施:無法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修訂規定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與買受人者,於104 年12 月31 日前可將電子發票專用字軌列印於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或自印收銀機統一發票之紙本,並將發票資訊傳輸至整合服務平台。其買受人為營業人者,應於上開統一發票紙本載明「營業稅電子資料申報繳稅作業要點」規定之電子發票格式代號;買受人為非營業人者,應載明電子發票隨機碼。
Q.202 企業開立交換電子發票買方未確認該如何?
A:企業開立電子發票採交換方式,若客戶未按確認此筆發票亦屬成立(參照:營業稅法第32條及35條)
Q.203 企業開交換發票作廢如何處理?
1. 作廢開立交換發票必須有買方確認才屬作廢; 2.B2C要收回收執聯
Q.204 每單月十日前如何上傳空白發票?
1. 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營業人功能選單,每單月10日前應辦理事項,上傳空白未使用發票字軌號碼,在列表上打上統編、字軌、發票未使用起始編號登打完畢,點選下方新增,如果有多本發票都有空白號碼,在此維護了第1本之後按下「新增」,請於輸入完成存檔後查詢功能確認是否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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